16/11/2009

星河明居小業主怨貼錢益街外人

【本報訊】約三十名鑽石山星河明居小業主,不滿多年來要負責屋苑外圍自動扶手電梯、隔音屏障、公共洗手間及公共交通交匯處的維修保養責任,每年開支達一百四十萬元,昨日發起阻塞扶手電梯抗議行動,要求政府自行維修。不過,有附近居民認為屋苑因提供公共設施而換取其他優惠,加上公契訂明業主有責任,若改由政府負責反而對納稅人不公。

年負擔140萬元

政府批出星河明居及荷里活廣場發展項目時,於地契註明發展商須提供交通交匯處、公廁及扶手電梯等,並負責維修保養責任。其後屋苑通過大廈公契時,將責任轉嫁一千六百多戶小業主,以每年需約一百四十萬元開支,每戶每年要攤分八百多元。

維修公用設施

有星河明居業主指,屋苑管理費為每呎一元三角,當中約一成用於維修保養公用設施,負擔雖不大,但設施主要供「街外人」用,要屋苑業主承擔維修保養費用並不公平。

但有附近街坊認為「公用設施畀公眾用好合理」,質疑屋苑業主因提供公用設施而在樓價及屋苑設計等方面受惠。若政府收回管理責任,即要納稅人承擔開支才是不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