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法庭新聞:署任警長販K仔重囚22月

【本報訊】廉政公署透過線人及派出臥底假扮富商,調查一名涉嫌擔任「扯皮條」、安排毒品及春藥交易的署任警長,○六年十二月中旬交易期間,警長更涉吸食K仔,事後他聯同另外一對男女同黨被捕,三人早前在區院被裁定罪成,法官昨判刑時,直斥涉及毒品控罪的警長身為警務人員,犯案影響警隊整體公信形象,故將他判囚廿二個月,同案的一對男女被告,則分別判囚廿三個月及接受感化。

女被告靠妓維生 感化3年

三名被告依次是署任警長葉德健(卅四歲)、從事裝修的黃健寧(卅九歲)及夜總會兼職女公關陳嘉儀(廿六歲)。葉、黃早前被裁定兩項販運可卡因和K仔、及一項吸食K仔罪成,兩人昨分囚廿二及廿三個月;女被告則裁定一項依靠妓女Coco賣淫維生罪成,獲判接受感化三年。

法官判刑指葉知法犯法,影響警隊公信形象,考慮犯案時休班,過程中亦無顯示他向他人提供警隊資料及受賄,亦無顯示他曾疏忽執勤,加上其背景報告透露他○六年間在警隊表現突出,以及熱心公益常做義工,法庭考慮葉他因此案已前途盡毀一無所有,亦令他婚姻破裂及破產,故酌量減刑。

案件編號:DCCC 901/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