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法庭:教會執事畏神 寧坐監不自殺

【本報訊】聾啞已婚教會執事去年中秋迎月夜涉嫌謀殺女教友案昨日於高院續審,被告供稱,案發當日殺死女教友後感到心痛及知錯,曾為她祈禱,之後更三度徘徊海邊企圖自殺,惟最後認為若自殺「神會加罰」,故決定選擇「坐監」。

四十七歲被告葉啟明昨供稱,去年九月案發當日,他祈禱後進入死者吳桂芳位於沙田的寓所,然後用刀插入對方右頸及背部「我掹(刀)出嚟,合埋眼,好驚,再繼續拮」。

被告稍後發現死者倒在地上,看見她喘氣,恐怕有人聽到聲音,於是拿枕頭放在其臉上,未幾,死者似停止呼吸,被告形容死者「身體流咗好多血,我自己好心痛,知錯,攞張被蓋住佢」,被告隨即清洗身上血漬,然後更換衣服離開現場。

向牧師承認「殺咗人」

被告續指,他邊行邊哭,晚上抵達美孚一個公園坐通宵,並不停回想事件,指「自己覺得殺人唔啱,有壓力,好煩,個心好亂」,之後曾三度走到海邊,於選擇自殺或「坐監」兩者之間作出掙扎,惟想到自殺會被神加罰,終決定「坐監」,於案發後三天返家並向牧師承認「殺咗人」。

案件編號:HCCC 14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