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2009

法庭:計薪方法 國泰資方得勝

本文重點
【本報訊】國泰航空公司與旗下三名空中服務員,就今年初勞資審裁處對雙方計算假期薪金方法之判決均感不服,分別提出上訴;案件判決將影響逾五千名空服員及四億元薪金。經審理後高院原訟庭昨日裁定,涉案四項的津貼及佣金,不應納入在假期薪金的計算內,因此判國泰上訴得直,空服員的上訴則駁回。全盤敗訴的空中服務員工會表示會考慮上訴至終審法院。

案中三名申索人關笑華、胡綺薇及何潔雯,均為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成員,關笑華更是副主席;與訟一方是國泰航空。本案的爭拗重點,是國泰在計算空服員的假期薪金時,應否將各項津貼計算在內。

勞資審裁處今年初判決,空服員的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及免稅品銷售佣金,在計薪時應計算在內,但外站津貼則不用計算。高院法官昨日則裁定,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免稅品銷售佣金及外站津貼四個項目,都是因空服員特定的工作而發放,可能在一日的工作時段內斷續發生,故不算是逐日工作累積而來,故不符合《僱傭條例》關於計薪條文裏「薪酬」一詞的定義,因此計算假期薪金時,不應將該四個項目列入計算範圍,故裁定資方的國泰上訴得直。

空服員擬上訴

空服員工會昨回應指,對裁決感到意外及失望,工會會跟律師研究判詞,了解判決理據後,再考慮提出上訴。工會又指,本案涉及超過五千名會員的利益,如勞方上訴成功,估計空服員可多得的假期薪金將超過四億元。

國泰航空指判決確認其制度合乎法律,亦對相關法例提供明確的闡釋。

案件編號:HCLA 3-5、7-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