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中文大學醫科畢業的年輕男醫生,任職屯門醫院急症室期間,因藉診症摸胸非禮患腸胃病的十五歲少女罪成,昨在粉嶺法院被判入獄九個月。裁判官認為被告由始至終都毫無悔意,又指作為受尊崇的醫生,應該是操守、醫德及醫術三者兼備,缺一不可,但被告乘人之危非禮年輕女病人,令她對男性醫務人員失去信任之餘,亦令她對男性及性失去興趣,事件對女事主影響深遠,故必須判處具阻嚇力刑罰。
因此案已被屯門醫院停職的被告羅仲康(廿六歲),昨到庭時神態輕鬆,他的親友約十人到庭旁聽,當中包括被告的母親及妹妹。此外,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亦有到庭,惟於判刑前已先行離去。被告於案件審訊期間都穿着整齊西裝應訊,一直保持輕鬆,不時面露笑容,亦大方讓記者拍照。但他昨日出庭時只穿一件深藍色恤衫,亦收起招牌笑容,然而神態仍保持輕鬆,惟經裁判官一再斥責後,開始露出繃緊神情,緊閉雙唇,當判刑後他則急步走入羈押室,並沒有回望到庭支持的眾多親友。
保障年輕女性 須重判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被告並不適合接受社會服務令,心理醫生報告亦指被告沒有心理問題,不需接受性治療,被告的親友為他撰寫的求情信讚揚他孝順,主動學習,當他畢業後即主動要求母親退休,願意「撐起頭家」,而事件亦對家人造成困擾。被告中學及大學的老師、教授及同學亦一致指他品格良好,獲同學愛戴之餘,亦受老師欣賞,故希望獲得輕判。
裁判官認為法庭有責任保障公眾利益,特別是年輕女性,故判刑必須具備阻嚇性。裁判官斥責被告乘人之危,做出猥褻侵犯行為,藉機非禮年紀尚輕的女事主,違反誠信之餘,侵犯程度極之嚴重,而事件亦對女事主造成深遠的負面影響,故必須重判。辯方聞判後即時表示上訴,並申請保釋,惟裁判官認為證據確鑿而駁回申請。
案情透露女事主二月十日腸胃炎到屯門醫院急症室求醫,被告為她診症時先着她躺床上檢查腹部,後又在無第三者在場下,拉起女事主的連身裙及胸圍至鎖骨位置後撫摸她胸部及觸碰她的乳頭。
案件編號:FLCC 244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