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漢「頭撼閘」抗議社署職員教唆妻子離婚,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張超雄表示,若果事主投訴屬實,社署職員確實犯了嚴重錯誤,亦對當事人造成極大傷害,並指公僕面對群眾,說話需格外小心,不可「噏得就噏」。但他指就今次個案而言,事主應可獲「豁免計算入息」安排,是否離婚亦無影響。
張表示,社署職員最大責任是幫助弱勢市民,紓緩他們困難,重拾自信投入社會,若果有社署職員口不擇言,甚至唆使他人離婚,便嚴重有違操守。他稱,事主自殘身體抗議,社署理應再接觸事主,化解對方不滿。
他稱,新移民居港未滿七年,不可申請綜援,但每月工作不少於一百廿小時,月入低於一千二百元,已可申領綜援,故離婚與否並無影響。這種綜援計劃屬於「豁免計算入息」安排,豁免計算綜援受助人的部分入息(最高達每月二千五百元),以鼓勵他們工作。截至今年九月,共有三萬六千四百八十一名受助人受惠於有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