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男女均希望擁有美好身形,多名市民遭纖體公司游說參加聲稱免費的代言人療程,簽約後才知若不能成功減去目標體重不獲退款,惟有自行節食、跑步甚至食減肥藥減磅,更有人因此患上焦慮症。十多名有類似遭遇的市民組成聯盟,曾兩度在交友網站開設群組討論,均被網站刪除,對言論自由遭剝奪感到憤怒。
A先生今年七月收到纖體公司電話,邀請他任代言人,獲提供免費減肥療程,公司更承諾可於個半月內減去十多磅,但需先付二萬多元按金,待成功減磅,可連續十二個月到該公司「磅重」,若體重能維持,可按月分期發還按金。
A付款後每周進行兩次療程,每次均有職員游說他購買其他服務,他都拒絕,直至一次職員對他說「咁你自己小心啲啦,減唔到冇得退番錢」,A才發現與參加療程時有別,遂與該公司理論,對方竟指「如果你減唔到,之後冇得上嚟磅重,冇得退錢」。
驚到買減肥藥食
他早前遂經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後獲安排調解,但對方只肯歸還一半費用,A拒絕,他稍後會作出抗辯。A後來又發現單據背面有細字指「本公司並不保證有關療程之成效」。他又指,合約條文訂明他不可向任何人提及該公司服務內容或商業事務,否則該公司有權提出法律訴訟。
阿May七月時亦參加同類療程,付了六萬元按金,簽約減數十磅,知悉不能達標不獲退款時「驚到自己買減肥藥食」,又指曾在進行療程時與其他客戶攀談,卻遭警告,壓力極大,後來證實患上焦慮症,正計劃提出民事訴訟。
批評政府處理不力
十數名曾向立法會議員李慧琼求助的人士組成「纖體瘦身苦主聯盟」,他們指曾在facebook開設群組,卻兩度被刪除,有人在網上討論區及facebook留言,亦遭該公司發手機短訊指其言論涉及誹謗,聯盟批評政府處理投訴不力,要求港府盡快設七天冷靜期及立法規管不良銷售手法。
消委會數字顯示,今年首八個月共收八十六宗涉及纖體投訴,有上升趨勢。總幹事劉燕卿表示不評論個案,但留意到纖體公司以代言人手法招攬顧客,呼籲消費者要小心選擇,若發現纖體公司要求顧客不要向外透露合約內容,消費者應考慮有關要求是否合理。
本報昨日曾致電纖體公司,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