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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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明鏡:馬英九「不獨立論」

澳洲《澳洲人報》專訪馬英九,他說,台灣「不需要法理獨立,我們選舉我們自己的總統和議會,自我管轄,沒有必要宣布獨立,因為沒有國家能兩次宣布獨立。我們完全符合主權國家的條件」。

馬英九不搞台獨、不搞統一的立場是清楚的,也是一貫的、堅定的。不過,他這次闡述「不獨」的理據,則似乎是可以挑剔的。中華民國是獨立的主權國家,不需要再宣布獨立,這個是李登輝時代的國民黨的說帖。如果拋開現實,不去談中華民國國際地位和世界各國對其承認情況,李登輝的說法是有法理依據的,但是,到了馬英九的演繹,指「沒有國家能兩次宣布獨立」,就可圈可點了。

人盡皆知,一九一一年中華民國成立,推翻了清王朝,這是中國政治體制的轉變,由封建的中央集權體制轉變為民主共和的體制,並不存在獨立不獨立的問題。固然,那個時候,西方列強不斷侵佔和瓜分中國的領土,但中國整體上沒有被殖民,主權並沒有喪失。在現代社會,國家獨立的行為,主要指原來被殖民統治而後來擺脫殖民統治,重新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像印度、南北韓等等。所以,馬英九只能說,中華民國本來就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不存在宣布獨立的問題。

另外,馬英九又再提撤導彈問題。其實,懂軍事的人都知道,馬英九的所謂的「撤導彈」是一個假命題,在軍事角度看,是毫無意義的,大陸的導彈不僅布置在東南沿海的可以覆蓋台灣全島,就是遠在中原大地,遠在新疆、內蒙也同樣可以威懾台島。所以,民進黨比馬英九聰明,提出「銷毀導彈」的要求。

然而,「撤導彈」也好,「銷毀導彈」也好,真的要做,還是要雙方坐下來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