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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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詞有理:公僕作孽主人受

庸官劣吏多,蟻民嘆奈何。政府部門擺烏龍將一位業主的土地錯誤登記在其他人名下,當事人發現後向地政總署投訴,地政總署竟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叫當事人自行採取法律行動更正註冊紀錄。此事聽起來好像天方夜譚,卻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倘若不是申訴專員公署踢爆,誰也不敢想像如此荒唐的事竟會發生在香港這個所謂先進都市。

政府犯錯卻要市民承擔,公僕作孽卻要主人承受,這究竟是甚麼世道?這還有天理嗎?上有好者,下必甚焉,煲呔曾視民意如浮雲,他的手下也不賴,人人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心態混日子,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即使有過,亦不承認。對於這班尊貴的公務員來說,犯錯似乎理所當然,要求他們認錯比登天還難,誰不幸碰到他們手上,大概只能自認倒楣。

幸好今次踢爆政府部門醜聞的是申訴專員公署,否則煲呔曾可能又要發爛渣,又要指摘傳媒無中生有、惡意中傷、肆意攻擊,企圖削弱市民對政府的信任。隻手無法遮天,一個政府是否值得市民信任,大家心中有數,並不是由高官說了算。中文大學最新民調顯示,港府施政得分又創新低,滿意特區政府表現的受訪者只有一成八多一點,不滿的則超過三成一。煲呔曾其身不正,施政混亂,管治無方,弄得天怒人怨,民意昭昭明甚,難道這也是傳媒無中生有、惡意中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