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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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額逾年未拆民政處塞責

二○○九年尚有兩個月便成過去,但民政事務處仍展示○八年夏季活動宣傳橫額,被指知法犯法。徐小姐指位於青衣青康路掛有宣傳去年「夏日嘉年華」活動橫額,因受日曬雨淋影響而變得霉爛,「個活動過咗成年,啲部門搞完活動就算,留番條橫額喺度做垃圾,真係離晒譜!」

葵青區區議員潘志成直斥民政處監管不力,未有督促承辦商工作,「活動完咗就要盡快清,冇理由擺成年都唔理,太過冇手尾!」潘促民政處須加強監督承辦商,免事件重演。

葵青民政事務處發言人承認,有關活動屬該處與青衣(西南)分區委員會合辦,由該處聘用承辦商製作及懸掛宣傳橫額,承辦商按規定須於活動後盡快拆除。接獲轉介後,該處已派員視察及安排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