煲呔曾回港後召開行政會議,會後發出反擊傳媒的聲明,反誣傳媒「無中生有、惡意中傷」,這意味着他把整個政府都綁架了。
當其時,他究竟是代表個人,還是代表政府呢?如代表個人,何必開完行政會議才出來回應?如代表政府,那政府在這件事上的取態又是基於甚麼?
在「慳電膽」與「迷債偷步賠償」兩件事上,公眾質疑的都只是煲呔曾一人而已,按理有任何回應與反擊,都只關煲呔曾一人之事,與政府毫無關連。即使有個別政府官員涉事,那也只與涉事的官員個人有關,而與政府無關。
政府是一個整體,以政府的身份來應對官員個人問題,這說明煲呔曾已經差不多把香港政府當作他個人的政府,或甚至他開的一家公司了。
陳水扁貪腐問題受社會質疑,他也不至於把整個政府拉出來作擋箭牌,煲呔曾也太狂妄一點了吧?
行政會議成員對煲呔曾指摘傳媒的態度又如何呢?是全體一致支持煲呔曾,還是有個別人怯於煲呔曾的氣燄被迫同意?他們知否不管他們個人的態度如何,都沒有權利把整個政府的信譽押在某個官員身上,即使他沒有任何嫌疑,即使傳媒真的「無中生有、惡意中傷」,他們也沒有權利站在煲呔曾後面保駕的。
公私有分際,不可逾越,煲呔曾公私不分,看來成習慣了──公眾質疑並非無中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