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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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廈無牌旅館零監管

尖沙咀海防大廈月前一宗影子旅館失火事件,揭示政府部門對旅館監管不足致隱憂四伏。單在銅鑼灣一幢商住大廈內,自個人遊實施以來便不斷有單位改建成小型旅館,住戶大感滋擾之餘,最近更有未領牌的旅館偷步經營,民政事務總署竟以「並無證據顯示非法經營」為由,無視違規情況。區議員怒斥當局對旅館監察制度形同虛設,令無牌旅館更形猖獗。

一幢屹立銅鑼灣達半世紀的商住大廈樓高十五層,每層有單位十二個,全幢大廈便有十八間持牌旅館經營。居於商住夾雜的舊式大廈內,不少住戶均難耐滋擾,紛紛在家門外貼上「此單位不是酒店,請勿亂按門鈴」等字句,以示「清白」。

變時鐘酒店 滋擾住戶

李先生(化名)直指大廈內烏煙瘴氣,令居民忍無可忍,「大陸、韓國、台灣、鬼佬總之乜人都有,日日喺度出出入入,有啲仲當埋係時鐘酒店,真係污糟邋遢!」李又稱,除「攞正牌」經營的旅館外,大廈內尚有不少出租套房未有掛出招牌,懷疑屬無牌經營。

記者實地了解情況,佯裝旅客查詢租房事宜,被帶領至一個位於一樓一個沒有招牌、外貌與普通家居無異的單位。單位陳設簡陋,共分間成四、五間獨立套房。一名自稱老闆的男子上前迎迓,落力推銷一個日租三百元,內設一張雙人床、浴室及廁所的百餘呎套房。但當記者查詢旅館名稱、是否持牌時,男子即煞有介事,轉而推銷位於六樓一間掛有招牌的旅館。

區議員狠批條例寬鬆

「試過有居民抱住個兩歲嘅女搭,一個孭大背囊嘅旅客夾硬入,結果因為部太窄,背囊客一轉身就刮到個細路女塊面流血。」灣仔區區議員伍婉婷指出,商住樓宇開設旅館衍生問題無數,但因政府欠缺監管,加上條例寬鬆,令無牌旅館乘時出現,單在銅鑼灣區內已有不少舊廈經營無牌旅館,影響走火安全,對居民及旅客均構成威脅,伍希望政府即時檢討《旅館業條例》,避免要作「事後補鑊」。

民政署發言人承認,牌照處現正處理上址一間旅館牌照申請。接獲本報轉介並派員巡查後,並無證據顯示上址有非法經營旅館。根據《旅館業條例》,違法經營旅館,一經定罪,可判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天另判罰款二萬元。

記者 徐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