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官員們大肆吹噓活化工廈的同時,各種爭論和非議卻排山倒海而來。
首先,過往業主想將工廈重建或更改用途,須向政府支付為數不菲的補地價及豁免費用。而在新安排下,當局容許重建工廈「按實補價」,即業主毋須按樓宇的最佳用途及可建面積補回地價,而是按實際發展密度繳付土地補價。而業主在三年內將工廈改裝為其他用途,更毋須支付豁免費。新措施能否做到「地盡其用」尚是未知之數,但工廈業主可從中獲得龐大利益已是毋庸置疑。
難怪措施甫一公布,市面上已傳出有地產商計劃大規模收購工廈的消息。也有地產業者明言,政府此舉令發展商及投資者收購舊工廈的意欲大增,直接令這類物業價格水漲船高。有人批評,當局此舉根本是在慷納稅人之慨,單計免收工廈改裝豁免費,政府庫房每年最少損失超過一億元。有立法會議員指出,其實政府只須減收一半豁免費已足以吸引業主,完全免收會令政府收入大幅減少。
政府活化工廈所帶來的另一問題,是新措施勢必令租金大幅上漲,將本港碩果僅存的工業逼上絕路。此外,文化及藝術界人士指出,許多文藝團體早已租用工廈作為排練室、藝廊及錄音室等,但新措施不限改裝或重建後的用途,擔心反會招致業主大幅加租甚至迫遷,趕絕中小藝團的生存空間。難為當局還聲稱工廈活化後可發展為類似北京七九八藝術區的場所,簡直是自我感覺良好。
更加荒謬的是,當局推動活化工廈,原是為了支持六大產業發展,在施政報告中,活化工廈亦被置於六大產業之下。但事實上,當局對工廈的用途放任自流,只能惠及工廈業主,與六大產業並無關係。當局活化工廈的真正目的究竟是甚麼,令人莫名其妙。
說到底,當局活化工廈的政策可謂毫無章法,官員們的言行更是自相矛盾。林鄭月娥昨日被問及工廈活化後的用途,一時說「不會規定用途」,一時又說「不能作住宿用途」,言猶在耳,當局又表示位於商業地帶的工廈可發展成酒店,若要改裝為住宅則須城規會批准。到底活化後的工廈作何用途,有何限制,連官員們也說不準。由此可見,所謂活化工廈大計,無非又是一場急就章式的鬧劇。
是的,自從本港工業大量北移,各界不斷呼籲當局改變工廈政策,無奈千呼萬喚始出來的,竟是一份毫不成熟的方案。難為林鄭月娥還形容這些措施「快、準、狠」,怕只怕,「快、準、狠」的結果是一個「亂」字,那就真的是弄巧反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