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消費者研究及試驗組織測試多個型號的MP3機及音樂手機,當中十六款在香港有售,售價由近五百元至近五千元不等。消委會昨日將該報告連同早前本地測試的十一款同類產品結果一同公布。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何沛謙表示,按照法國法例規定,聽力保護測試量得出的最大輸出播放聲浪不能超過一百分貝,但測試結果發現五款MP3最高音量達一百至一百零四分貝,包括「Cowon」的iAudio U5及02型號、「艾利和」的E50、Spinn和P7等型號。「iPod」兩款播放機iPod classic及iPod touch gen 2,最高音量分貝達一百零七;至於Cowon的「S9」型號超標最多的一百一十九分貝。
預設最高音量擬定89分貝
雖然多數樣本都有限制最高音量功能,但較早前歐盟報告表示,百分之五至十的音樂播放機用戶因每日都以高音量聽歌,可能永久聽力受損。另亦有英國研究顯示,青少年若長時間以超過一百分貝聽MP3,可能會在四十歲便開始聽力衰退,甚至有完全失聰危機。若以一百零八分貝音量為例,連續聆聽約七分半鐘,便足以影響耳蝸內組織,對聽覺造成永久傷害。
何沛謙指出,歐盟最近建議立法規定限制音樂播放機預設最高音量,將來製造商可能須將音量限制設於八十至八十九分貝水平,他希望未來進口本港的音樂播放機亦需符合相關標準。本報昨日至截稿前仍未能聯絡上iPod及Cowon的生產商。
兒童聽力衰退至40歲水平
耳鼻喉專科醫生顧德政亦說,他診所每周有兩至三名年輕人懷疑聽覺有問題求診,由於聽力受損要一段時間才浮現,故該等病人發覺有問題時,可能已永久損失了兩至三成聽力。他過往亦接觸過只有十多歲的兒童病人,同樣因經常聆聽高音量的MP3,結果令聽力衰退至三十至四十歲的中年人水平。
消委會今年首九個月接獲卅四宗有關MP3及音響組合等播放機的投訴,去年全年則有四十宗。
買打印機貪平 得不償失
消費者揀選打印機切勿貪價錢平,因為其每年耗電量與墨水開支分分鐘貴過部機。消費者委員會測試市面廿四款噴墨打印機,發現部分售價一千元以下的樣本,每年需多付電費六元甚至三十元不等,假設每星期打印三頁黑白文件、兩張彩色圖表和一張照片,有關樣本每年墨水開支亦高達三百一十八元或甚至逾一千四百元。
三品牌質素較好
消委會指,各打印機打印速度參差,但質素大致滿意;當中「愛普生Espon」、「惠普HP」及「佳能Canon」多個型號的基本表現均較出色。
比較慳電程度,部分樣本在備用狀態下耗電也不少。樣本中以「愛普生Epson」style R285在備用及關機狀態的表現均較好,「利盟Lexmark」兩個型號,包括Professional X7675及X4650,每年所導致的電費達三十元或以上,其中X4650型號,雖然售價只是八百五十元,但其墨水開支亦遠高於其他款式,每年估計高達一千四百多元。
食肆網站誤導送魚翅變魚生
不少港人喜食自助餐,定餐前更會搜尋網站瀏覽食肆看食評及價錢等資料,消委會發現部分講飲講食網站列出的資料有錯漏或訊息滯後,兩個網站同時錯誤列出一酒店自助餐收費,分別較正確收費平近一成及貴一成九。亦有自助餐廣告列明光顧送魚翅及燕窩甜品,但光顧時魚翅變魚生、燕窩變沙律,餐廳回應指優惠已過,但入座前未有提醒消費者。
消委會表示,今年首九個月共收到九宗有關自助餐或任食任點的投訴,去年全年則有十宗。除「魚翅變魚生」的投訴,有投訴人與友人到一間韓式餐廳享用自助餐,知道該店一直都是「放題」任食兩小時,入座後卻獲知會縮短至個半小時,餐廳解釋是三人或以上才是任食兩小時,但投訴人翻看廣告或餐廳外通告均沒有提及,等候入座前亦未有職員提醒。
11歲女計成人收費
有投訴人帶同兩名分別十一及六歲半子女到一韓式餐廳享用任食燒烤,結帳時大女兒被收取成人費用一百多元,較小童收費貴三十元。餐廳解釋小孩子身高超過門外貼出註明「小童一點二七米」規定,就收成人價錢。投訴人說指示難以察覺,價目表亦沒有註明而向消委會投訴。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不要盡信廣告資料,因廣告或未有列明推廣期,入座前亦應留意餐廳門口的價目表及主動查問價錢。
後撞測試三成汽車表現佳
針對汽車被從後撞擊時頭部快速往仰而引致的頸部扭傷(又稱「馬鞭式創傷」),歐洲新車評估計劃新一輪汽車安全測試,新增該項從後撞擊測試項目。消費者委員會昨日引述測試結果,發現廿七款受測試汽車中,只有九款表現較理想,其中兩款的表現差強人意。該會又發現,並非所有汽車都裝有能減低發生交通意外機會的「電子穩定控制系統」(ESC),當中只有七款測試汽車的本地版本才備有相關裝置。
評估座椅頭枕保護度
消委會指,該項歐洲新車評估計劃的測試,模擬三種不同程度的撞擊力,並評估座椅及頭枕設計的保護程度。
結果發現,九個汽車樣本在後擊測試中表現不俗,包括愛快一款迷你汽車、福士及本田各一款小型家庭房車、歐寶和奧迪各一款大型家庭房車、起亞一款小型MPV、富豪和奧迪各一款小型越野車,以及起亞一款大型越野車,在最高的四分中獲三點一至三點五的評分。至於雪鐵龍兩款小型MPV,測試時假人頭部往仰的幅度較大,顯示前座座椅設計未能有效減低頸部受創,表現較差,評分只有零點三及一分(見表)。
歐盟最近決定由二○一一年十一月起,所有新的私家車都必須配備ESC,消委會向代理商調查所測試的汽車,香港版是否裝有新系統。結果十八款在外地有裝配ESC的汽車,只有七款經確定本地版亦有裝。消委會提醒市民,買車前要清楚詢問有關資料。
在港購海外物業政府零監管
本港樓價高企未必人人能負擔,部分人轉移購海外物業。消委會指出,本港現行法例對在港購買海外物業「零監管」,至少十二名市民曾在港展銷場向同一地產代理購入泰國別墅,涉及首期金額由四十六萬至逾一百三十萬元不等,至今別墅仍未落成,一名受害人等足四年而向消委會求助,事件仍在調解。消委會呼籲市民「隔山買牛」要小心,需實地查看物業及了解各項付款及賠償安排。
秦先生○三年購入泰國別墅,當時地產代理的銷售資料顯示,預計別墅在○四年七月至○五年間落成,聲稱業主可享有為期八年、每年年息十二厘回報保證,並享有每年居住該別墅其中一個單位一個月的權利。
泰國別墅爛尾 接多宗求助
可是至今年,別墅尚未完工,地產發展商歸咎天氣及土地契約問題。秦認為代理有誤導而求助消委會。另有十一名從同一代理購入同一別墅的市民相繼向消委會投訴,會方正調解事件,不排除動用消費者訴訟基金訴訟。
另有投訴人透過本港代理,購入一個內地住宅單位,代理確認單位在附近興建公園後才付款,詎料付款後才改口指公園地會興建大廈,最終投訴不了了之。亦有投訴人付款購入內地物業一段時間後,被追收八千多元稅款,地產代理事前未有知會。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何沛謙指,現行《地產代理條例》僅規管在港銷售本地物業的地產代理,但銷售海外物業的代理則獲豁免,變相是零監管。他認為現時港人熱買內地物業,有必要檢討條例取消該項豁免。他建議購買境外物業時,應向代理查閱樓盤的政府批文、落訂前弄清工程延誤的賠償等。消委會今年首九個月共接獲十三宗關於購買海外物業的投訴,去年及前年則分別有五宗及四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