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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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製炸藥男生成功羅湖闖關

患有讀寫障礙但對物理及化學有興趣的十四歲中二男生,上網學習製造TATP炸藥粉末後,再分給同學使用,因對方在家中點燃時發生爆炸而揭發事件。被捕男生早前在兒童庭承認一項製造爆炸品罪,裁判官昨判刑時指,從心理報告得知被告曾攜帶TATP闖關返內地,對此特別表示關注,認為他此等行為屬刑事罪,甚至可會被當作恐怖分子;基於案件的嚴重性,遂判他十八個月感化令。

判感化18月 遵從宵禁令

被告昨由父母和師長陪同到庭,他聞判時一直低頭。裁判官特別引述其心理報告指,被告享受做實驗,但安全意識薄弱,他甚至曾攜TATP在羅湖過關,聲稱以測試該處偵察器的敏感度,由於TATP不含氮氣所以闖關成功。裁判官關注指,此行為屬刑事罪行,需考慮當中的潛在危險,如在火車中爆發會造成嚴重傷害,又指如被揭發甚至被當作恐怖分子。

官又指,被告父母過分保護他,法庭需考慮本案的嚴重性,需判以對被告和其他青少年有阻嚇性的刑罰,故拒絕辯方要求只判他監管令和撤銷其定罪紀錄的要求。官又指被告的心理報告顯示,他會繼續探索科學,但需接受指導,故下令被告需按感化官指示,在需要時要接受心理輔導,並遵從宵禁令等條件。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心理病,犯事只因好奇心大,本案屬個別事件。而被告對造成的損害深表歉意,事後又參加校內的計劃以重回正軌。事發後,被告的學業成績亦有進步,承諾做實驗時亦會在老師指導下進行;辯方又呈交老師和校內家長的求情信。

分派予同學釀成爆炸

案情指,今年三月廿七日晚上十一時五十五分,觀塘雲漢街一個單位發生爆炸,十三歲事主因燃點瓶內的TATP爆炸物質而受傷,他向警方供稱,該物質在今年二月由被告提供。警方之後在被告住所搜查,發現有十九克TATP炸藥粉末,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從互聯網學習製造TATP。他又承認曾製造爆炸品三次,當中更有其他同學在場。

有海關資深關員透露,羅湖口岸海關對旅客隨身物品檢查主要依靠人力,再以兩部大型X光機與搜查犬隊輔助,主要依靠旅客神態選取抽查對象;如遇有小量粉狀爆炸品,實較難以偵測。

案件編號:KCCC 70017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