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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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港人誕子印尼婦求覆核留港

【本報訊】印尼女傭與香港男僱主生情愫兩人原擬成婚,女傭更於婚前誕下一子,但男方卻在婚前突然病逝,女傭不但頓失依靠,更被入境處下令遣送離港。她與現年三歲的兒子昨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處方遣送她離港,等於剝奪其兒子的居港權利,要求法庭推翻入境處命令。

兒獲居留權母遣返

申請人分別是印尼女子Yulianti Vera(四十二歲,下稱申請人)及其兒子,入稟狀指申請人○二年來港當家傭,該合約完結後,她暗中替梁姓香港男子工作,兩人後來成為情侶並計劃結婚。○六年一月,她更替梁誕下一子,同年八月梁突然病逝。

她失去依靠後向入境處自首,被法庭判緩刑後並獲准持行街紙留港,而其子在○七年獲確認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入境處在同年發出遣返令,要將她遣送離港,其子則獲准留港。

申請人昨在家中接受訪問時指她現時無法工作,母子生計全靠其子以港人身份領取的三千多元綜援支持。她更「眼濕濕」表示其家鄉的父母已雙亡,唯一的親姐亦已嫁人,在家鄉亦無依無靠,對前景十分徬徨。

案件編號:HCAL 10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