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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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舊工廈勢趕絕創意產業

本文重點
【本報訊】港府公布活化舊工廈新措施詳情,強調申請不限於發展六大產業是尊重巿場需要,相信巿場力量足以確保不會趕絕現有文化創意產業,又否認新措施是以公帑資助發展商改裝寫字樓或酒店。當局將於一年半後檢討,長遠會考慮交給沒有活化工廈經驗及機制的巿區重建局。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形容活化工廈新措施是「快、準、狠」,針對現有問題,簡化審批機制、要求部門在兩周內評核申請及大手筆豁免全數更改用途費用,並要求業主在三年內申請,以加快活化工廈進展。

否認明益發展商

她強調當局無意大力打擊目前工廈用作文化工作室等設置,又認為逾千工廈供應量多,雖然當局沒規限優化措施只可用於發展六大產業,但相信在用家主導巿場下,文化創意產業不會被大幅加租或迫遷。她又指新措施並非「明益發展商」,反認為工廈活化為寫字樓後,會衝擊發展商在周邊興建的商廈。

在過去四年,工廠大廈申請更改用途而要繳交的豁免費用,平均每年達一億二千萬元,暫時未能評估新措施對庫房收入的影響。

新措施將於明年四月一日實施,當局於新措施落實後一年內檢討巿場反應。立法會文件透露,當局長遠或考慮邀請巿建局,負責推動經選定工業大廈的整幢改裝或重新發展計劃。港府發言人解釋,由於新措施要求整幢工廈一併申請,個別業權分散的工廈或無法自行籌劃重新發展,故才「方向性考慮」邀請巿建局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