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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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聲請官司涉公帑二億九

本文重點
【本報訊】兩個律師會正就協助酷刑聲請者的法律服務費,與保安局「討價還價」,但保安局聲言不會加價。港府表示,每宗酷刑聲請最少需費達五萬一千元,以每月新增多達三百宗新個案計,現又積壓五千六百宗尚待審核的個案,將為公眾帶來沉重財務負擔。按推算,最少涉公帑約二億九千萬元,每月的新開支更達一千五百萬元。

保安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該局認為將有關法律服務費,維持為時薪約六百七十七元是合適的,並指服務只涉及甄別酷刑聲請程序的法律協助,性質並不等同在高院或區院的訴訟工作,加上港府已承諾不會限制法律服務的節數,故今次提出的方案,已較外國的協助難民律師費優厚。

個案達5600宗

該局估計,一宗簡單的酷刑聲請個案,不包翻譯費用,需費達五萬一千元,現時每月約有三百宗新個案,加上截至八月底有五千六百宗個案積存尚待審核,有關律師收費將帶來沉重公帑負擔。若港府聽從兩律師會建議,將法律服務費加至與民事訴訟相同,屆時每宗個案的律師費,將高達十二萬至卅萬元。

該局指,引入服務後十二個月,會進行檢討,包括檢討有關收費是否可吸引到具資歷的法律界人士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