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二○○九年報告,指中央政府繼續阻礙香港按照《基本法》邁向普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指報告提出沒有根據的評論,特區政府感到遺憾,重申二○○七年十二月全國人大常委的《決定》,明確了達至普選的時間表,即香港可於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二○二○年普選立法會。
港府聲明指出,二○一二年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可進一步民主化,普選的具體模式則要在二○一二年至二○一七年間,由第四任行政長官和第五屆立法會一起解決有關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模式的議題。聲明指出,按照《基本法》,實行普選是港府的內部事務,香港特區及中央會按照《基本法》處理有關事宜,希望外國政府和國會會繼續尊重這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