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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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消防遷怒賭王刑毀三太古玩店

賭王何鴻燊三太陳婉珍於荷李活道經營的古玩店「御珍閣」,無端被捲入一宗刑事恐嚇案中。一名消防隊目原有大好前途,卻因投資失利、加上不堪家庭及調職壓力,因而夜夜失眠及須接受精神治療,再因不忿被妻「屈」他爛賭要求離婚,竟遷怒於賭王,索性辭職並於案發時持刀到「御珍閣」,藉綁起兩名女職員而要求與三太對話,望對方勸賭王「唔好再做賭場」。事後被捕的前消防隊目昨於區域法院認罪還押候判。

被告陳細棠(四十五歲)原為上環消防局的消防隊目。他承認兩項非法禁錮及一項刑事恐嚇罪,控罪指他於本年六月卅日,於中環荷李活道的御珍閣內,非法禁錮該處兩名女職員梁少珊及陳翠霞;另他藉恐嚇陳翠霞要求致電公司行政經理李文彬。法官先索閱被告的心理、精神及背景報告,押後至十一月二日始判刑。

被告曾參與台地震救援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自八四年加入消防處,九八年晉升消防隊目,過去多年工作表現屢獲上司讚賞,他在九九年更曾參與台灣地震救援工作,昨獲十多名同袍及教會朋友到庭及親撰求情信支持。

辯方指案發前被告因投資失利而債台高築,其結婚廿一年的妻子卻誤會他「爛賭」,雙方終在今年五月離婚。備受財困及家庭壓力的被告為此夜夜失眠,剛巧局方將被告調往另一消防局工作,以替他升職鋪路;惟不明所以的被告卻無法面對新工作環境、加上失去妻子及失眠等壓力,他怕連累同袍,在案發前已辭職。

辯方強調被告事發時無打劫及盜竊意圖,事前僅在雜誌得悉三太古玩店地址,他犯案僅為透過職員向三太傳達訊息。

一名被禁錮的職員於口供內指,被告當時曾說「佢(三太)老公(何鴻燊)對我唔好,害我老婆又無,個仔又無,你放心,我唔會傷害佢,只想同佢傾吓啫!」

案情指,被告事發之前已兩度到店內查問古董價格,而案發日早上,被告再到店要求觀賞翡翠飾物,女職員帶他到店內房間時,他突然從後將該職員箍頸及以利刀指嚇,未幾更綁起她手腳、以襪塞口及膠紙蒙眼;期間另一女職員回店亦同樣被綁,混亂間有兩個市值八十萬元的古董花瓶被打破。

被告當時要求職員聯絡經理以通知三太,職員依從,經理接電後聽到職員聲線有異而報警,被告見狀認為職員「玩嘢」,遂即時偷去鎖匙逃走。被告事後兩度離港到澳門,於八月返港時被捕。

案件編號:DCCC 98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