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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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隱瞞線人身份遭質疑

【本報訊】澳門賭廳疑向疊碼仔發出「格殺令」案昨於高院續審,警方反黑組探員鄧誠肯供稱,一直沒有告訴本案特赦證人劉明義已將他列為警方「登記線人」,是擔心此舉會影響劉之人身安全,另外一般三合會人士亦怕變成「鬼頭仔」;惟辯方律師質疑警方隱瞞線人身份,是剝奪了登記線人可享有之權利。

「佢成世人安危 唔知點講」

探員鄧誠肯作供指,劉明義過往曾有十個月,以非正式線人身份三次向警方提供情報,因長時間的觀察及信任,遂於○八年五月七日將劉列為登記線人。而劉於同月十五日凌晨向他披露本案的謀殺計劃,當天其上級獲知後,一度向劉說「細佬,呢件事可大可小!」

鄧坦言從沒通知劉將他列作警方登記線人,是因為一般三合會人士怕登記後會變成「鬼頭仔」,另外亦因涉及劉的人身安全,鄧在庭上嘆謂「因為佢(劉)成世人嘅安危,我唔知點講……」鄧認為因與劉「啱傾」,故對方向自己爆料,以往劉亦沒有收過線人報酬,今日續審。

防「登記線人」是無間道

有刑事偵緝人員指,「登記線人」須向警察總部登記,並會對有關線人進行背景審查,慎防對方是「無間道」,即犯罪集團派來的臥底。至於「非登記線人」則毋須進行背景審查,亦毋須登記,以方便調查工作。但警隊管理層近年鼓勵偵緝人員使用登記線人,防止有同袍訛稱資料來自非登記線人而「落格」。

案件編號:HCCC 1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