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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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圍標條款防維修貪污

【本報訊】廉政公署每年接獲涉及樓宇管理及維修的貪污舉報一直高踞榜首,佔私人機構貪污舉報的四成,加上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今年推出「樓宇更新大行動」津貼業主維修舊樓,涉及金額高達二十億元,更令貪污分子蠢蠢欲動,廉署特別建議承建商簽署反圍標條款;而房協及市建局亦聘請獨立顧問公司,監察各大廈的維修過程,包括維修費是否合理、過程中是否有人偷工減料。

杜絕打籠通利益輸送

數字顯示,廉署今年首八個月共接獲五百八十四宗貪污舉報,較去年同期的六百廿八宗下跌,但被檢控人數則大幅上升三成五,首八個月便有廿七人。

廉署防貪處總防貪主任梁仲平表示,根據「樓宇更新大行動」規定,若申請人為六十歲以上長者,可獲四萬元津貼,若一幢大廈四百個單位的業主全為長者,可獲得的津貼便高達一千六百萬元,成為貪污分子下手目標,故廉署去年與房協合作,推出「樓宇維修實務指南」,提出四大建議。

梁指出,為防止工程顧問與承建商「打籠通」,建議在維修合約中加入誠信條款,規定兩者不能涉及利益輸送;同時亦要公開招標,承建商須簽署反圍標條款,一旦被揭發曾經圍標,業主有權索償;而工程顧問亦須推出監察計劃書,監察整項工程,確保承建商沒有偷工減料;業主立案法團亦須申報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