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順寧道重建項目於今年六月二十六日進行凍結人口調查,涉及五幢樓宇,四十二個業權、一百八十二人。市建局為六十七個租戶進行登記,但不足三個月,竟有最少十二戶被業主迫遷,當中半數是被業主入稟迫遷,其中三戶已於中秋節前搬離。
懶理求助 敷衍談賠償
於中秋節前夕與家人執拾細軟遷離順寧道的李先生氣憤地說:「喺度住得好地地,點知市建局一話重建,唔夠兩個禮拜就收到業主寄嚟嘅入稟收樓通知書,同市建局講,佢哋又唔理,問市建局無端端被迫遷,第日可唔可以攞到重建嘅賠償,點知佢哋就係咁耍……惟有搬走再作追討!」
另一個被迫遷戶,是持雙程證來港照顧三名港人子女的楊女士,她自與丈夫離異後,照顧三名子女的重擔便落在她一個人身上。由於三子女只得五歲、四歲及二十二個月大,不少業主都覺麻煩拒絕租出單位,幾經辛苦才覓得現居。不過,重建消息一出,業主便入稟收樓,令她過去兩個月承受莫大壓力,徹夜難眠,更一度想自殺。
楊女士哭訴:「唔想再過啲顛沛流離嘅生活……真係好攰!因為自己未有居港身份,搞到三個仔女無法申請公屋,依家仲要畀業主迫遷,連津貼都無埋,點解政府會任由呢啲情況出現!」
一名市建局職員私下向記者指出,「好多業主以為逼走個租客便可以賠多啲,但其實按法例根本不會有額外賠償,所以迫遷完全係『損人不利己』。」不過他補充,因為按條例,在凍結人口後才遷入的租客,在收樓時或會獲得約等同兩年租金的津貼,所以不排除有人會搵親戚朋友做新租客,以獲取該筆津貼。而被迫遷的租客則慘成雙失,既失去相等於三倍應課稅差餉的特惠津貼並且要為搬屋而張羅。
順寧重建關注組成員何國強批評,重建迫遷現象由市建局一手造成。他指出,自○四年政府修改租本條例,賦予業主收樓權力後,市建局應修改收樓時的賠償政策,免租客被迫遷而失去應得賠償。
困難戶即時獲發津貼
市建局發言人透露,由於順寧道項目被迫遷租戶人數眾多,極不尋常,故市建局先後就事件召開兩次會議,在昨日的賠償委員會會議更通過了新賠償方案,建議派社工跟進凍結人口調查的登記租戶情況,確定屬困難戶後,便會即時發出津貼,有關津貼約相等於兩倍現有搬遷津貼,約等同十三至十九個月租金,讓他們在輪候公屋仍未上樓的真空期可解燃眉之急。發言人補充,新方案亦適用於日後同類情況,不過要待董事會討論通過後,才可正式推出。
另外,發言人警告,在凍結人口調查後,單位佔用情況如有任何改變,若發現業主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以謀取利益,該局會把個案交由執法機關處理。
上樓須符申公屋資格
舊區重建租戶可以選擇金錢賠償,又或在符合公屋申請資格而申請上樓。不過,每當重建消息一出,租客即被業主迫遷,令不少租戶頓失清拆安置及賠償,但由於大部分業主迫遷方法了得,不是利用大幅加租趕客,便是透過法庭頒布收樓令,使無財無勢的租客要覓地搬屋,不敢糾纏。
至於有幸「留低」等候安置及賠償的租戶,亦未必能順利獲得清拆安置。由於每年清拆安置配額只有數百個,所以即使受重建影響的居民,也須符合入住公屋資格,即不超過「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才有資格申請,而申請人亦要是年滿十八歲本港居民,申請入住的家庭成員有半數以上居港滿七年。
登記與實際賠償人數相差大
過去兩年,市建局先後完成三個重建項目的清場工作,並於事前為四百七十七名租客登記,但在真正賠償時竟然走出五百五十八名租客,僅以人頭計算,前後竟相差達一成七。
租客多為新移民貧戶
本港貧窮人口已增至一百二十四萬,有前線社工指出,由於貧困戶多為新移民、無積蓄,加上要縮減交通支出,通常會選擇在居所附近上班及上學,所以租金較低廉的舊區唐樓成為貧困戶租住的首選。
前線社工余先生指出,舊區唐樓主要集中在觀塘物華街、裕民坊,土瓜灣十三街,深水埗順寧道、北河街、欽州街、海壇街,荃灣大陂坊、二陂坊等。一般板間房租金二千多元一個月,而套房租金則也要二、三千元一個月。
元朗上水大埔被迫遷較少
余亦指,除上述地點外,元朗、上水、大埔亦有不少舊區唐樓,但由於該些地區在市建局眼中活化價值有限,故該區的唐樓租客較少因重建或購併而被迫遷。
文:杜寶琪/圖:李西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