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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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區會擬禁冒犯言語

【記者麥迪仁報道】繼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研究制訂冒犯性言語列表後,屯門區議會亦因應近期議會言語暴力日趨嚴重,研究制訂冒犯性言語準則,並賦予區議會及委員會主席權力,若有議員發言妨礙會議進行,可勒令其停止甚至即時退席。不過,有泛民主派議員擔心,在建制派佔優的形勢下,擴大主席權力或會變成打壓異見黨派議員的武器。

屯門區議會近半年曾多次發生議員言語衝突事件,導致中途暫停會議,更有女議員投訴多次被其他議員出口侮辱及誹謗,本月五日亦因為有議員口角而發生掟眼鏡盒疑雲,須報警處理,最後警方調查後指事件不涉及刑事成分。事件令議員關注言語暴力影響區議會運作及議員聲譽,建議在會議常規內納入冒犯性言語準則。

有議員建議區議會參考立法會《議事規則》,禁止議員使用冒犯及侮辱性言詞,包括惡意人身攻擊言行、不可點名批評等,主席有權要求違規議員停止發言,甚至勒令即時退席。屯門區議會主席劉皇發(見圖)表示,議會各黨派持不同意見是平常事,有時說話比較大聲,但發言絕不能「無邊無際」,支持區議會制訂冒犯性言語指引,令議員有規有矩。

憂用作打壓異見者

不過,民協嚴天生認為,雖然制訂冒犯性言語指引可減少議員失實指控,但擔心增加大會或委員會主席權力,隨時變成打壓異見政黨議員的武器,故必須確保主席恪守執行指引內容,否則會議難以順利進行。

據悉,黨派爭拗不絕於耳的葵青區議會,已在會議常規內列明禁止議員發表人身攻擊言論,惟主席甚少執行有關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