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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最低工資條例草案》中有關「工時」定義引發多個行業僱傭雙方激烈反應,香港律師會警告隨時引發大量訴訟。審議草案的立法會委員會昨在國際尊嚴工作日展開首場公聽會,在長達七個半小時馬拉松會議上聽取逾七十個僱傭及社福團體意見,旅遊及地產代理行業憂「工時」定義含糊,令薪酬架構大改動,僱主更可能因錯誤計算工時墮法網。外傭、保安等約百名勞工代表在立法會門外示威,促請立法保障最低工資。
地產代理商總會主席李純鶴指,行業特點是多勞多得兼有淡旺季,「有啲人半年都食白果,得底薪無佣金」,建議以全年計算平均每月最低工資。此外,從業員經常要準備資料等候客人洽談或看樓盤,為免僱主不了解工時計算方式誤墮法網,他反對條例刑事化。旅遊業議會亦指,領隊和團員在旅程中的交通時間大都在休息,不應將之納入工時。
香港律師會僱傭法委員會主席艾德勤警告,以草案對工時的定義,深信會引發大量訴訟,更說:「這對律師是好消息,對香港卻絕非好事。」他認為當局應釐清「工時」定義,包括是否涵蓋出差、候召時間。
髮廊餐飲業反對立法
香港餐飲業聯合會總會副會長胡珠反對立法,指薪金支出佔行業總開支三至四成,立法後薪酬較內地工人高四至五倍,憂慮投資者撤資。經營髮廊及食肆的僱主李錦榮稱,髮廊聘有四、五名底薪五千元的員工,加上小費及拆帳,每人月入七、八千元,立法徒增商家成本,髮廊勢必結業。
多個勞工團體則要求時薪不低於卅三元,以保障工人維持家庭基本需要。清潔工及保安員代表團體要求同時訂立標準工時,免僱主因成本上升減省人手致工人長時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