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在十‧一長假期期間接獲四宗內地客購物投訴,涉及數碼相機、金飾及參茸海味等產品,涉款共約二萬多元。但旅遊發展局及旅遊業議會均表示,十‧一至今未收到內地客購物投訴。
消委會昨表示,四宗投訴之中,有兩宗關於購買數碼相機的爭拗。投訴人本前往有關商店購買心儀型號相機,但店員游說他們改買一些性能及質素均較差、但價錢卻高於市價的相機,涉款分別為四千五百元及一萬一千多元。
另一宗投訴是內地遊客往中藥店買花旗參,但店員收錢時開價千多元,較遊客預期多出數倍,經調解後中藥店才肯收三百多元了事。另一宗是內地客以一萬一千元購買K金頸鏈,事後才發現附近店舖售賣類似款式只須一半價錢。
消委會提醒內地遊客,來港購物宜先格價,買參茸海味須看清楚價錢及斤両單位,付完款才將貨品切片或磨粉;買相機可先向入口代理查詢在港有何分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