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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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能力勁插水 跛腳港府悲黃昏

特區政府管治危機深重,貫徹政策能力已敲響警鐘。有研究報告指出,港府在過去四年內推動立法的表現未如理想,成功率在五成左右徘徊,過去一年的表現尤其差勁,港府原擬向立法會提交的二十七條法案,大部分在立法議程中被迫擱置、收回或押後,最終僅七條成功闖關通過,總體立法成功率僅及兩成半,認真慘不忍睹。

在立法成功率方面,港府向市民提交的是一份不合格的答卷,而且成績糟糕得令人臉紅、令人難以啟齒。立法能力如此之低的原因很多,其中一個顯而易見的原因是港府在草擬法案時欠缺深思熟慮,以致破綻百出,當然過不了立法會辯論表決這一關。我們可以對照一個施政失誤的典型例子,港府去年為紓緩中產階層負擔而提出減免外傭稅兩年,可惜由於考慮欠周詳,結果弄巧反拙,造成二十萬外傭可能集體失業的危機。好事變成壞事,製造混亂,港府施政急就章、水平低劣,由此可見一斑。

有關研究則指出,大量法案無法過關,反映本港政制有「深層次矛盾」。不可否認,在目前的政治制度下,港府的認受性不足,難免有部分立法會議員挾民意自重,以挑戰港府的權威來博取曝光率,以致港府在推動立法程序時遭遇很大的掣肘;而立法會內黨派林立、四分五裂,客觀上也增加了港府整合支持的難度。但我們也要看到,限制港府管治能量及立法能力的不僅僅是制度上的先天不足,在更大程度上,是因為港府罔顧民意、閉門造車,以致施政失誤連連所造成的。

在過去一年間,本港就接連發生外傭稅、生果金、雷曼迷債、泰國包機、的士加價、公務員減薪等事件,沉重打擊港府本已薄弱的民意支持度,而公立醫院醫療事故層出不窮,也引起怨聲載道。轟動一時、至今餘波蕩漾的副局長及政治助理風波,更是影響深遠,由當初輿論質疑遴選過程黑箱作業,到不滿「八國聯軍」治港及薪酬秘而不宣,港府的應對表現實在令人失望,無法洗清任人唯親的嫌疑;而十七名政治新貴上任後表現不佳,更令港府的民望跌入泥沼,並從此一蹶不振。一個與民為敵的政府當然無法跟立法會抗衡,港府在立法過程中頻遭狙擊,寸步難行,乃是咎由自取。

由此造成一個惡性循環,港府愈是忌憚社會上的反對聲音,愈是膽小怕事,愈是傾向迴避重要的改革政策,其立法成功率就愈低落。被擱置、押後或撤回的法案中,有一些是極具政治敏感度的「燙手山芋」,但也有不少是事關民生的重要法案,如公眾一直期待的《競爭條例草案》、千呼萬喚的《食物安全條例草案》以及關愛弱勢社群的《殘疾人士院舍條例草案》及《法律援助(修訂)條例草案》等。

香港自詡是法治社會,一切施政以法律為依據,然而港府的立法能力每況愈下,成功通過率僅四分之一,實在難以想像政府將如何施政,如何推動政策的落實,如何振興經濟,改善民生。港府經常說,要加強與立法會的溝通,減少政治內耗,事實上,港府前怕狼、後怕虎,以「鴕鳥」心態處理具爭議性法案,不可避免地對社會長遠發展造成非常負面的影響。港府在立法上一味採取「拖字訣」,拖得就拖,是其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典型表現,也為下一任政府埋下地雷。

行政、立法、司法是構成現代政府的三大要素,港府在立法上困難重重,成功率大幅插水,行政及司法也就無從談起。這足以證明,港府已徹底淪為跛腳鴨,施政寸步難行。正如有學者指出,港府已步入管治黃昏期,未來形勢更難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