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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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路向諮詢被轟造假

【本報訊】港府昨日發表有關香港電台的路向諮詢文件,諮詢為期兩個月。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港府已就港台前途拍板,有關諮詢只是「假諮詢」,無疑是欺騙市民,又認為港府在搞「河蟹運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反駁諮詢並非「樣板過程」。

質疑時間短範圍窄

過去港台屢被揭發行政混亂及浪費公帑,諮詢文件羅列出多項日後評估港台表現的指標,例如設立員工考勤機制、以每小時和按節目種類每小時計的廣播成本、器材使用率及行政與製作開支佔總開支的百分比等。此外,諮詢文件建議,日後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應達到確立公民身份及促進社會共融等四項公共目的,包括增加市民對一國兩制的認知。

至於現時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與港台簽訂、每兩年續訂的《架構協議》,日後升格為與政務司司長簽訂的約章後,當局會公開約章,並每隔五年檢討,公眾亦可參與修改。

立法會議員劉慧卿質疑,諮詢時間短且範圍狹窄,加上當局已就港台前途拍板,無疑是欺騙市民。吳靄儀批評,諮詢文件「十面埋伏」,當中羅列的四項公共目的根本是「河蟹運動」。陳鑑林則擔心,顧問委員會與現時港台內設的節目顧問團重疊。

劉太解釋諮詢兩個月是為了趕及下個財政年度前完成港台的財政預算。她又推說四項公共目的,是當局吸納前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的建議,並強調顧問委員會只是一個反映市民意見的平台,與節目顧問團可以並行,甚至吸納顧問團成員為顧問委員會成員,劉太又指,日後顧問委員會將交代會議內容,以增加透明度。該局秘書長栢志高則補充,港台設立數碼廣播的費用約三千五百萬元。

諮詢文件重點內容

港台應履行四項公共目的,包括確立公民身份及促進公民社會發展、促進社會共融及多元性、推動教育及鼓勵持續學習、激發創意。

顧問委員會成員不多於十五人,包括廣播處處長為當然成員,成員任期一至三年不等,並不應連續留任逾六年。

由港台與政務司司長簽訂的約章,會說明港府與港台的實質關係,港台運作的透明度、問責性及編輯自主,並釐清廣管局在監督港台節目內容標準的角色,約章會每五年檢討一次。

建議定期評估港台表現,評估結果會向港台員工公布,及向公眾披露。評估指標包括節目種類、受眾人數、員工考勤,及每小時廣播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