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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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射燈:騎呢「十‧一」活動燒公帑

「十‧一」慶祝活動年年有,今年慶祝建國六十周年的活動特別多。各區區議會大灑金錢搞「港式」慶祝活動,只要打着「心繫家國」旗號,便可以公帑搞飲宴、搞旅遊,有主辦單位竟「順道」在慶祝晚宴「附加」社團執委就職慶典。法律界人士指,如活動與申請撥款原意無關,可能構成詐騙罪。有學者則建議政府訂立明確指引,確保活動貼題,即如去旅行也要加入關於國家的宣傳教育,否則就是白花公帑。

葵青劇院在「十‧一」前夕舉行文藝匯演,有內地藝術團體唱出多首愛國歌曲,凸顯建國六十周年的主題。除文藝匯演外,葵青區區議會今年贊助了多項與「十‧一」有關的活動,支出高達二百九十萬元,但當中卻有不少如一日遊之類的「不貼題」活動。記者翻查多個區議會今年「十‧一」活動的財政預算資料,發現有更多活動原來與建國六十周年根本扯不上關係。

晚宴加插就職慶典

旅遊跟「十‧一」「大纜扯唔埋」,但葵青區區議會今年竟舉辦了十多個一天團,每團人數由數十至數百人不等,一天遊包括到濕地公園、黃金海岸、金紫荊廣場、赤柱等,更有一日遊到鯉魚門食海鮮,或在船上吃自助餐。以其中一個一天遊為例,每位收費應為一百九十元,但掛上「心繫家國」之名,團友即可獲區議會補貼六十元,即一百三十元便可成行。此外,該區亦舉辦了七場茶敍,區議會每位贊助廿三元,參加者只需付出十元,便可享用價值三十三元的茶點。

其他地區更出現獲區議會資助的晚宴加插了「私人活動」,如「順道」慶祝主辦單位周年會慶,又或是「附加」社團執委就職慶典等。

而另一「騎呢」活動,則是在十月一日舉辦的觀賞維港煙花。雖然晚上八時才發放煙花,但冷氣船於下午二時起航,百多名參加者先到東龍島暢遊,後折返鯉魚門食海鮮,晚上才看煙花,這項活動花掉區議會一萬元。

「依家各個區議會好似喺度鬥大鬥誇,將納稅人嘅錢亂咁花,不如拎啲錢去幫四川災民,又或者支援弱勢社群。」葵青區區議員林紹輝認為,活動目的應是令市民認識國家、關心國家,而不是搞飲搞食搞旅行。「好似我哋嗰區咁,連一個關於國家嘅圖片展都冇,點去教育市民,咁樣慶祝建國六十年真係可悲。」

葵青區議會籌劃慶祝活動的委員會主席羅競成解釋,活動分為由委員會主辦及贊助區內團體舉辦兩種,綜合表演請歌星獻唱,委員會已盡量降低成本,不由電視台製作並將經費控制少於一百萬元;至於一天團,則是由各分區自行決定,羅強調活動必須貼題。他坦言,收到不少投訴指部分活動與「十‧一」無直接關係,但稱「配合到幾多係見仁見智」。

倡訂指引確保貼題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出,「港式」慶祝以歡樂為主,但內涵卻略為不足。他直指港人不大熱衷政治、較為功利,但今年是建國六十周年,政府手鬆一點也不為過,但「鬆極都要有道理」,政府對活動內容要有所監察。他不排除有團體參透箇中「奧秘」,借國家大日子為己所用,故政府應訂立明確指引,確保活動貼題,例如唱歌可唱愛國歌曲,去旅行亦要加入關於國家的宣傳教育,否則就是白花公帑。

「騎劫」活動 門券益自己友

區議會資助的「十‧一」活動除了被指有浪費公帑之嫌外,有區議員對不少活動被人「騎劫」亦大表不滿,直斥有人手握活動門券,但只分派予支持自己的街坊,令其他街坊無緣參與。

區議員踢爆有人「包銷」

有由個別區議員聯同其友好團體籌辦的慶祝活動,被質疑宣傳不足,更只向「自己人」派發門券。葵青區區議員梁玉鳳直言不滿,質疑活動運作方式導致門券分配不公平,令部分街坊無法索取門券,甚至不知有活動舉行。有份籌辦該活動的區議員則回應指已跟足指引,又指由於活動太受歡迎,故門券供不應求。

屯門區議員嚴天生更踢爆,早前屯門舉行煙火匯演的數千張門券,部分由區議員「包銷」,每人可獲發二百張,嚴曾要求區議會在宣傳海報上,列明當區區議員辦事處有門券派發,但卻遭人反對,「如果有議員將門券私下當人情咁派都唔會有人知,所以我同另一位議員寧願唔攞。」

內容大纜扯唔埋屬詐騙罪

除了各區區議會外,多個政府部門亦牽頭大搞「十‧一」,其中民政事務局、民政事務總署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合共撥款三千多萬元舉辦多項活動,各區民政事務處亦獲批二十萬元,自行或聯同其他區議會籌辦慶祝活動。

預算毋須經審批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早前表示,撥款會用於短片拍攝比賽、藝術團體表演和特備展覽會等。民政事務局亦撥出三百六十萬元供各區舉辦慶祝活動,而各區民政事務處則獲撥款二十萬元,各區可因應情況舉辦不同類型的活動。對於如何監管撥款的運用,民政事務局發言人指,活動開支預算事前毋須經該局審批,有關活動只需按指引舉辦便可。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如果活動內容完全和申請撥款原意無關,可能構成詐騙罪,但若當中只要有少許和「十‧一」有關的內容,要舉證詐騙會較困難,容易被濫用,他促請政府設法堵塞漏洞。

圖、文:探射燈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