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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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求醫要排期兩年

【本報訊】本港精神病患者「睇病難」,輕微精神病者甚至要輪候兩年時間才能接受治療,心理衞生會指精神病拖延太久會加深病情,影響病者和家人相處;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本港精神病服務缺乏長遠政策,促請改善。

青山醫院高級醫生曾繁光指,精神病患者求診採取三級分流制度,一級最緊急,須在一周內治療、次級需在八星期內見醫生、餘下的病者則要慢慢等,輪候政府精神科平均約需十個星期。至於排期比較長的個案,估計是已被評估過問題不大,或正在接受私家精神科醫生跟進中。心理衞生會總主任程志剛表示,精神病患者本身及家庭成員都會長期受壓,需要社工跟進,病者愈早接受治療,治愈機會愈大。

立法會議員黃成智則批評,政府精神科服務不足,情況被評估為輕微的精神病患,往往會撥交家庭綜合服務中心處理,令中心社工疲於奔命;而社區支援服務分散,互不連繫,政府缺乏對精神病患的長遠政策,故必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