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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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逾居13年偷雞粉阿婆囚兩月

本文重點
【本報訊】七旬內地婦逾期留香港近十三年由女兒供養,一直無人發現,惟她因經濟有困難,早前於超市偷取一罐約廿多元的雞粉時失手被捕,因而揭露她逾期居港的身份。被告早前承認盜竊罪及逾期居留罪,裁判官昨判刑時,認為她過往逾期居留期間沒有犯法,加上年紀已長,故輕判她入獄兩個月。

體諒年老輕判

頭髮花白的被告勞婉儀(七十五歲)昨應訊時表現平靜,聞判後亦未見激動表現。被告女兒昨亦有到庭旁聽,女兒表示被告在逾期居留期間,亦間中會離開住所,只是未有被發現。

裁判官表示,相比起偷竊一罐價值約廿多元的雞粉,被告逾期留港十三年屬為更嚴重的罪行,一般應判予六至九個月監禁;但考慮她認罪,經濟有問題及已七十五歲高齡,故給予她酌量減刑。辯方求情指被告因一時貪心才犯案。

入境處發言人回應指不評論個別案件。又指處方有既定機制處理訪客逾期留港事宜,一般會盡早安排相關人士在服刑期滿後,遣返原居地;但處方亦會詳細考慮每一個案的個別情況,包括人道及恩恤理由等再作決定。

案情透露,被告於上月十四日在觀塘的超級市場內偷取一罐雞粉,被店員揭發報警處理。警員調查下發現她的雙程證顯示她九六年八月入境,只獲准逗留至同年十月,但她最終沒有依時離港。

案件編號:KTCC 593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