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是聖約翰救傷隊的高級救護主任,現與讀者分享早前一次成功拯救生命的經歷。有一次我與24名隊員及三輛救護車在長跑跑道上不同位置值勤。當我在救護車上執勤時,從無線電傳來訊息,報告終點有健兒不適倒地及不省人事,我們便加速回到終點位置,在短短30多秒路程上,我在車上預備去顫器(AED)及其他器材。車一停下,我便跑到傷者身旁。
現場已有一位隊員為傷者施行心肺復甦法,在我再次確定傷者無呼吸、脈搏時,我便即時按照去顫法施救程序用去顫器為傷者施救,施行一次電擊後,去顫器提示「不需電擊」,但傷者仍未恢復呼吸、脈搏,我們盡快開車前往最就近的醫院,期間不停以心肺復甦法為傷者施救。在車廂內再次檢查傷者時,傷者開始復甦,但意識仍然混亂,於是我們用去顫器繼續監察傷者及處理其他傷勢。
事後跟進事件,知悉傷者康復出院,我們為他感到高興。整件事件正好印證「生存鏈」的概念,如果當日現場無人施行心肺復甦法或去顫器稍遲才送到現場,傷者未必可以救活。
最後,我有一個想法,如果滅火筒只安放在消防車上,遇有火警便不可能防患於未然,我深切期望在不久將來,去顫器可以與滅火筒一樣地配備在公眾場所,那時,市民的生命便更有保障。
如欲獲更多資訊,請參閱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出版的《急救證書課程手冊》,查詢課程瀏覽www.stjohn.org.hk或電25308020-24聯絡。
聖約翰救傷會
急救學講師 關錦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