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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郵政署代派宣傳郵件的通函郵寄服務,曾被詬病助長「垃圾郵件」的風氣。申訴專員公署昨日承認,曾接獲投訴指該項服務變相強制收件人接收「垃圾郵件」,對收件人造成滋擾,經調查後,認為投訴成立。公署批評郵政署此舉等同濫用郵寄服務,要求檢討服務及提供可行辦法保障收件人,郵政署回應指會進行研究,並於三個月內完成。
日前有報道指,一名公務員兩年多前曾就郵政署的通函郵寄服務提出五項投訴,包括該類通函幾乎每天收到,但未列明收件者的資料;該類服務是協助教唆他人浪費紙張;服務侵擾私人生活,涉觸及《人權法》及《基本法》;郵政署雖提供「不收取通函」機制,但機制不切實際,建議署方提供一個有效機制。申訴專員公署去年中決定展開調查,並於今年九月初完成調查報告。
促郵政署檢討做法
申訴專員黎年昨發聲明承認收到投訴,認為該服務只側重為寄件者提供便捷廉宜的途徑,而沒有顧及收件人意願,等於濫用郵寄服務,已建議郵政署長檢討通函郵寄服務,並提供切實可行的辦法,讓市民可選擇拒收。郵政署昨回應指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並會於三個月內完成有關改善不收取通函郵件計劃的檢討。
通函郵寄服務由郵政署於九二年推出,商戶列印的宣傳郵件只要符合署方規定,便可委託署方在指定地區派發,由於每件郵件最平僅九角,吸引不少商戶「幫襯」,近年該類收益更持續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