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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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用他人證件求醫判監兩月

【本報訊】廿四歲孕婦疑因身繫刑案,怕身份曝光,遂在男友陪同下,使用女友人的身份證往急症室求醫,結果被護士識破而雙雙被控。兩人原本昨日於觀塘法院為案件應訊,但現已誕嬰的女方在開庭前失蹤,被法庭頒下通緝令;其男友則承認使用他人身份證罪,裁判官指被告使用他人身份證求醫,隨時造成醫療事故,故須判囚兩個月以懲。

被告另涉毒案正服刑

為裝修工人的男被告李民傑(卅歲),早前已因涉另一宗毒品案判囚,正在服刑,並與本案刑期分期執行。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十二月三日,被告的女友當時懷孕,因下體出血到觀塘聯合醫院急症室求診,女友由被告及一名郭姓女子陪同。女友當時使用郭女的身份證登記,但當她被問及病歷時,卻支吾以對,後來護士更發現她血液樣本與紀錄不符,三人即離開醫院。

八日後女友再到同一急症室,被同一護士認出,對方遂報警。稍後被告亦自首,並表示因不想「嬰兒在獄中生」才犯案,而郭女則表示對事件不知情。

案件編號: KTCC 614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