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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狎9歲男生小學助理候判

【本報訊】已婚並育有子女的小學辦公室男助理何建平(五十一歲),在校內男廁替九歲男生治療抽筋的大腿時,脫下男生的校褲及底褲套弄對方下體十多下。被告昨日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名,裁判官先索閱其背景及心理報告,將他還押至十月十二日判刑。而控方則指出警方仍會跟進調查被告是否涉及其他同類案件。

廁內替事主塗藥犯案

案情指事主九月廿五日因大腿抽筋向校務處求助,被告在廁內替事主塗藥膏期間非禮他。事主回家後將事告知父親,其父翌日帶他返校投訴及報警揭發,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好奇而犯案。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只是一時衝動才犯案,又指他在事發後,已即時被校方終止合約。被告已婚育有兩名子女,妻子曾任中學會計文員,可以交出四千元現金求保,但被裁判官拒絕。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判監實難免。雖然辯方指被告並無精神問題,但裁判官仍決定先索取其背景及心理報告參考,以判斷被告有否需要接受相關治療以及重犯機會高低,才決定適當刑罰。

案件編號: KTCC 615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