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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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市手法複雜廉署難查

【本報訊】九年來遭廉政公署檢控而被定罪的上巿公司高層多達五十二人,當中包括公司主席、董事及財務總監。廉署近年破獲多宗造巿案,手法趨複雜,如上巿公司高層賄賂分析員在分析報告「唱好」公司,亦有高層利用「人頭戶口」進行買賣,製造交投活躍的假象。廉署會主動接觸新上巿公司的有關管理層,助其制訂紀律守則。

今年首八月的貪污舉報共一千九百零八宗,七成三涉及私營機構,共一百五十二人被控,數字均較去年同期下跌。其中涉及金融服務業的貪污舉報共七十二宗,有廿三人被控。

廉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林雪珊指,上市公司的貪污手法,包括利誘基金經理大手買入公司股票、利誘客戶經理向客戶推薦公司股票等。過去九年被定罪的五十二名上巿公司高層,最高判刑是入獄十年,審訊最長的案件審訊達二百一十九日。

她指上市公司貪污案中不少疑犯具專業知識,又涉大量如交易及證券行等複雜文件,調查有相當困難。廉署的財務調查組,今年首八個月就替一百廿七宗案進行分析,涉及二百零二個目標人物及公司、總值五十億元的一千二百多項交易。

為提升調查能力,廉署去年安排五十名人員接受金融財務培訓課程,並安排證監人員介紹各種投資工具,又將於今年十二月在港舉辦企業管治誠信國際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