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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批評警員做法離譜,他指受害人並非疑犯,可以自由出入警署,絕對有權離去。警員惡言阻止受害人離去,他懷疑投訴課警員調查案件帶有偏見,令受害人在情緒不穩情況下認不出疑犯,就算正確認出疑犯,也可向律政司以其情緒有問題,從而推翻結果,甚至更惡毒地讓受害人變傻。
暴力受害者易抑鬱症
中文大學精神科學系教授李誠指出,創傷後焦慮症通常在暴力受害者出現,若果未能及時作出治療,兩年後過半數患者會出現抑鬱症,到時醫治就會較難。創傷後焦慮症患者,無論直接或間接,重新經歷類似的人物或環境,都會不由自主地在情緒及生理上出現病徵,包括作嘔、頭暈、心跳加速、呼吸困難、失眠、發噩夢等等。
李誠續稱,警察在市民心目中保障人身安全,若果他們出手打人,受害者的反應會更加強烈,一旦再與他們見面,引起的不安將更嚴重。他要求立刻離去是無可爭議的,警員拒絕其離開是毫無理據,屬不當的行為。他認為警方安排受害者認人時,最好預先安排社署或處方的心理專家,評估受害人的心理適合才進行,絕不應該強行要求受害人做不願意的事,否則後果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