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飛將軍在秀茂坪邨「打救」企跳「蜘蛛女」事件,對於有指消防員在拯救行動中濫用武力,目擊的街坊力撐消防員已極度克制及有耐性,立法會議員亦認為,若當事人有機會傷害自己或其他人,拯救人員使用小量武力,是可以接受,而獲救女子目前仍在醫院留醫,情況已由危殆轉為嚴重,消防處亦將成立小組調查事件。
居於秀茂坪邨秀華樓六樓的姓張(四十歲)女子,前日飲啤酒後,在電話中與女友人爭吵後爬出窗口再沿水管爬上十一樓。
據十一樓姓黃男戶主稱,消防員到場借用其單位,由客廳及睡房窗口攀出游說,並游繩而下拯救,但張女不領情,同時不肯使用警員提供的手機,堅持以自己的手機與女友人聯絡。
已表現克制忍耐
後來,張女的女友人抵達,警員為免刺激其情緒,因此避免兩人見面,期間張女情況危險,消防員在她起飛腳亂踢掙扎的緊急環境下,以手刀、批㬹及揮拳將她打暈,再將她拉入屋內,然後送往醫院治理,其情況一度危殆。
黃指出,消防員救人時表現忍耐與克制,在迫不得已下使用武力,是無可厚非。
立法會醫學界議員梁家騮亦認為,「如果當事人有機會傷害自己或其他人,拯救人員用小量武力,未必會令佢受傷或威脅性命。」
他表示,救生員拯救遇溺者時,亦會因事主掙扎而將事主「打暈」。至於今次事件是否涉及濫用武力,他稱不了解事發時的情況,但估計「若消防員唔整暈佢,可能會攬住一齊墮樓,對大家仲危險。」
須確保自身安全
衞生服務界議員李國麟表示,紀律部隊與救護人員進行拯救時,各有不同的工作指引。以救護人員為例,一般要在確保病人及自身安全情況下,才作出搶救。他舉例指若急症室有病人情緒不穩定作出自殘,甚至傷害他人,醫護人員會使用約束衣將病人綁起,病人在過程中或有強烈掙扎,故與醫護人員有手腳碰撞或其他身體接觸實在難以避免。
他認為外界難以評論拯救工作,會否涉及濫用武力,但當局必須了解救援過程有否違反指引。
事件亦引起網民的議論,他們大都力撐消防員,指消防員是本着救人的心,其做法是「無辦法中的辦法」,並強調「呢種情況下一定要咁做,唔係四個人一鑊熟!」網民mangol更替消防員不值,指他們「真係好無辜,無辜在要負上被人質疑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