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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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索巨無霸餐 擺平車禍

兩名隸屬西九龍交通意外調查組的警員,疑為了打「友情牌」而教唆一名違例女司機私下賠錢免被起訴,期間女司機被要求帶「兩打西餅」及麥當勞「巨無霸餐」等到警署孝敬警員。廉署介入調查及監視期間,揭發其中一警亦涉嫌協助一名電單車車主替無牌駕駛的老友頂包。兩名警員否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兩名被告依次為田世豐(四十四歲)及曾國健(卅四歲),案發時分別隸屬西九龍交通意外調查組第三隊及第六隊,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們於二○○七年三至四月間,與私家車女司機黃美瑛不當地干擾警方調查交通罪行。首被告另被控一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於上述時間,向警務處假稱何顯得為交通意外的電單車司機。

女司機成證人

涉案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的女司機黃美瑛昨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稱,○七年二月她駕駛凌志房車行經馬頭涌道時與一輛九巴輕微相撞,其車左後輪位置刮花及撞凹,但黃無停車,巴士司機則報警。黃事後聯絡任保險的友人,獲對方介紹認識首被告,雙方見面時首被告表明「賠錢就無事」,更透露之前亦曾替他人「擺平」事件。黃相信賠錢便不會被檢控,故相信首被告所言。

次被告為這宗交通意外調查員,他同年三月邀巴士司機及黃錄口供,期間向黃暗示「你係咪有嘢應承咗但未做?」黃向首被告覆述,首被告即提醒她「快啲賠錢」,又着她替維修好的房車拍照,以助證明意外輕微而可免予檢控。

黃同月賠償九巴五千多元,首被告得悉後聲言,次被告會替她「搞掂」事件,而九巴司機見對方賠款後亦決定不追究。次被告其後約黃錄口供,期間首被告要求黃買兩打西餅到警署請兩組交通部警員享用。在錄口供前,次被告曾對黃說:「見你識佢(首被告),我先幫你一鋪清袋。」

毀口供拒再錄

惟首被告細閱供詞後認為內容「唔啱」,要求黃將之銷毀並說:「搵人幫你落過份。」次被告之後再約黃到警署錄口供,惟次被告無露面,當時在警署內的首被告便教黃留下字條,表示賠款後與九巴和解,並拒絕錄取口供。期間首被告要求黃外出買麥當勞「巨無霸餐」回來給他。次被告於四月向上司呈交報告,當中無附上黃的口供,並指意外輕微兼作和解,成功令黃免受檢控。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 19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