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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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格殺令案證人爆綁架內幕

【本報訊】澳門賭廳廳主疑向疊碼仔發出「格殺令」案,特赦證人劉明義昨於高院繼續作供時,爆出其大佬「小春」曾披露因疊碼仔「王明仔」收取在賭場贏大錢的「爛賭平」之三千萬元貼士後,仍找人扑斷「爛賭平」四肢,結果聲稱引發是次綁架「王明仔」行動。「小春」又指當天行動時,或會用車撞停「王明仔」之座駕,然後將他帶往一個地方「扑斷佢手手腳腳」。

扑斷佢啲手手腳腳

五名被告依次是施華倫「小春」、鄧嘉民「阿蛇」、黃智敏「阿俊」、楊俊傑「細黑」及陳浩良「山雞」(括號內為被告外號),否認串謀嚴重傷人及串謀謀殺等五罪。

劉明義透過視像系統供稱,指去年四月「小春」曾要他考慮參與五月時的八鄉警署外綁架「王明仔」之行動,劉指出,當時考慮到女友懷孕故推辭,惟「小春」當場斥責他,並且指其中一名參與計劃的被告「都有老婆仔女」。

劉坦言當時心感「我都費事睬你」,惟「小春」仍安排劉及部分被告擔任綁架行動之「刀手」,「小春」又表示,屆時會安排兩部車一前一後「挾停」目標「王明仔」之座駕,若未能成功則會「撞停佢」,然後「挾王明仔往一個竇後,扑斷佢啲手手腳腳」,更有被告表示當時已預備好頭套及伸縮警棍等武器。

劉續指,「小春」當時曾講綁架事件之緣由,指稱任疊碼仔的「王明仔」曾帶「爛賭平」到澳門賭場贏巨款,事後「爛賭平」曾付三千萬元貼士予「王明仔」,惟「王明仔」仍找人扑斷「爛賭平」之手腳。由於「爛賭平」的大佬「骰仔」(譯音)與「掙爆」分屬好友,「掙爆」遂幫忙,下令要找出「王明仔」,惟劉表示不知事件孰真孰假。劉又表示,「小春」於大旗嶺村村公所的一間石屋居住。

案件編號:HCCC 1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