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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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疏忽照顧嬰夜店女侍候懲

【本報訊】廿九歲的夜總會女侍應,過去十五年已替四名男友先後誕下四女三子,並聲稱過去年少無知兼無能力下,將首六名子女交由他人領養,直至去年底誕下幼女後,決意一盡母親責任。惟她今年初帶着三個月大幼女乘扶手電梯時,不慎將女嬰弄跌,令其頭骨及右手骨折,卻未有即時送院檢查,直至一個月後,女嬰由外婆送院始揭發,被告昨於區院認罪還押候判。

15年為4男友誕7子女

被告張嘉麗昨承認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控罪指她在本年二月一日至三月十三日間,疏忽照顧三個月大的女嬰。控方指女嬰的骨折已痊愈,亦無永久性傷害,女嬰現時由「母親的抉擇」照顧。法庭先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及女嬰的醫生報告,案件押後至十月六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過往缺乏父母監管,感情生活極為複雜,雖曾結婚,但先後替四名交往男友誕下七名子女,七人現時年齡由十個月至十五歲大。十四歲時已成母親的被告,誕下長子後便將男嬰交由男家照顧,之後從無見過。直至被告十七歲時,遇上現任黃姓男友,並在五年間先後替他誕下兩子一女,但亦因無力照顧,而將該三名子女全交予社署及領養。

及後她雖曾將其中一子一女帶回親自照顧,但因她在○五年涉及管有吸食毒品器具而判囚三個月,故再將該對子女交予社署。

未幾被告亦與黃姓男友分手,先後再替另外兩名男友誕下嬰兒,直至去年她再與黃續前緣及懷孕,她並決心成為負責任母親,不料黃此時因販毒被判囚,獨力承受懷孕兼經濟困難的被告,終到夜總會任職每月五千元的侍應工作。

辯方續指,被告去年十一月誕下幼女(女事主)後,於本年二月帶女嬰到商場逛街,乘扶手電梯時因一手抱女一手取雜物,終鬆手將女嬰跌倒,雖曾誕下七名子女但從無照顧過嬰兒的被告,眼見女嬰無表面傷痕便未作求診。

直至一個月後,被告將女嬰帶往泰籍母親照顧時,母親見女嬰額頭有傷帶往求診,而被告到院後逗留一會便不顧而去,留下母親及女嬰在醫院,一周後終被警方拘捕。

案件編號:DCCC 48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