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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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不善綱紀廢 警隊形象落千丈

警方執法水準近年備受詬病,監警會統計數據顯示,今年首七個月市民投訴警察的個案較去年同期勁升五成八,升幅驚人,其中投訴警員態度欠佳及疏忽職守更增加七成。本來是罪惡剋星的警察,竟然淪為市民頻繁投訴的對象,這實在是一個巨大的諷刺,也是警民互信削弱、警隊形象低落的危險訊號。

市民對警隊的不滿陡然上升,孰令致之?監警會認為,這可能與警民雙方受到經濟因素影響有關,暗示經濟逆境下市民怨氣上升,警隊成為出氣筒。其實,經濟歸經濟,執法歸執法,兩者風馬牛不相及,市民不可能因為經濟環境不景氣而向警隊發洩怨氣,正如市民不可能因為經濟好景就容忍警隊粗暴執法,當局不從警隊文化及管理漏洞上找原因,卻將之歸咎於經濟因素,根本不倫不類,既無助提高警隊執法水平,更無助消除市民對警隊的不信任。

監警會又強調,大部分投訴個案屬於行為失當或疏忽職守,性質上相對較輕微,不能反映警隊的質素下降。這樣的解釋就更加說不通了,譬如有警員為堵截非法賽車而隨意徵用市民的車輛充作「人肉路障」,差一點搞出人命意外,這是性質輕微嗎?有警員被指在未出示搜查令下三更半夜破門闖入民居,不問情由毆打無辜市民,掌摑、叉頸無所不用其極,打到受害人耳膜穿孔,有失聰之虞,這也叫作性質輕微嗎?自己收錯風,卻涉嫌動手打人,而且連基本的執法程序都不遵守,這還不能反映警察的質素下降嗎?

更駭人聽聞的是,旺角警署早前發生警員在警署認人房強姦及非禮多名女報案人事件。市民向警方報案,無非是想尋求保護,希望警方主持正義,扶弱鋤強,不料再一次受到傷害,而莊嚴的警署則變成犯罪的現場,實在匪夷所思。誰是兵、誰是賊,本來是涇渭分明的,然而在本港,近年兩者的界限已變得模糊,不容易分清誰是兵、誰是賊了。

至於說警方疏忽職守,事例更是多不勝數。有賊人偷走大廈的顯示屏,被保安系統攝下清晰面貌及犯案過程,然而警方調查了二十多天後卻以抓不到嫌犯為由終止調查。這不能不令人懷疑,警方是真的抓不到罪犯,還是認為盜竊案乃小事一樁,不值得去調查跟進呢?警方掌握罪犯的清晰面貌尚不能破案,難怪旺角鏹水狂徒至今逍遙法外。

近日發生一宗新案,一位市民因與大廈管理員結私怨,結果遭對方報復,被困在升降機中十分鐘。受害人報警求助,管理員也承認行為不當,但警方略作調查後卻輕言案件不涉刑事成分,不了了之。法律界人士認為,管理員的行徑已有非法禁錮之嫌,警員不執法是疏於職守。而且,根據有關條例,任何人故意不當地使用或干擾升降機,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警方輕易斷定不涉刑事成分停止追究,是典型的有法不依,形同包庇犯罪。

事實在在證明,市民對警隊投訴急增跟經濟環境完全無關,而是警隊管理出了大問題,以致法紀鬆弛,軍心渙散,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然而,當局不去正視警隊存在的問題,不去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反而文過飾非,一味護短,令惡警更加有恃無恐。

千年道行一朝喪。本港警隊的形象一向不錯,近年卻甘於沉淪,形象一落千丈,這決不是偶然現象,而是港府施政亂象的表徵之一。今日之香港,連警隊都不可信任,今後市民遭遇不平事,還能指望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