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的被告池志康(廿八歲)昨在九龍城法院因勒索罪再提訊,案件押後至今日,以待警方就被告涉嫌潑鏹水一案落口供,期間還押警方看管。至昨晚,警方落案檢控池志康淋潑腐蝕性液體意圖傷人罪,案件今日亦在九龍城法院提訊。被告昨身穿白色汗衣、黑色運動褲上庭,無戴眼鏡、蓄短髮、皮膚蒼白的他坐在犯人欄等候時不時傻笑,至應訊時表現淡定,由警方押走時更豎起勝利手勢。
手袋小販被勒索38萬
控罪指被告今年七月十四日在旺角廣華街一號地下勒索X先生卅八萬元,暫毋須答辯。據悉,X先生是通菜街擺攤檔賣手袋的小販,X曾尋求一名黑社會人士協助擺平一些問題,被告因認識該名黑人物而知悉事件。其後該名黑人物向X再索取四十萬元,X只給予兩萬元,被告便勒索X索取卅八萬元餘款。
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在七月提訊後原一直還押監房看管,但至本月三日藉詞父親病重申請保釋外出見父親最後一面獲准,案件昨日再訊時原定轉介區域法院審理。被告保釋外出的第四日,便涉嫌在通菜街淋潑腐蝕性液體傷害十一名男女,包括事件中嚴重受傷仍需留醫的X先生、追捕疑犯的警員、X先生的妻子和途人則傷勢較輕。控方指,被告曾供稱保釋外出目的實為傷害男事主X。
控方:兩案或合併處理
控方又指兩案涉及同一事主或會合併處理,故現不會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並申請將案押後至今日,將被告交由警方看管,因警方需作進一步調查、搜索其住所及為被告落警誡供詞。辯方不反對押後案件,亦無保釋申請。
另外,日前在小西灣寓所門外遭埋伏的獨行蒙面刀手劈嘴的男子,證實為區域法院一宗預備開庭審理的串謀勒索案的事主,他原定昨日出庭作供,但因遇襲嘴部受傷,預計出院後亦未能即時開口說話,法官惟有將案押後至九月廿二日提訊,屆時再排期審訊,期間三名無業男被告,會繼續被還押監房看管。
三名被告分別為張偉權、馬偉麟及林建康,被控串謀勒索等罪名,案件涉及事主到澳門賭錢欠債三十多萬元被押返香港,三名被告曾禁錮事主在一間茶餐廳內數小時。
案件上周五開審,各被告原預計在昨日答辯,而男事主亦原定昨日出庭作供,惟主審法官李瀚良昨在庭上表示「因為上周六事主遇襲受傷,法庭惟有押後案件再排期」。
案件編號:KCCC 4035/2009及DCCC 435、43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