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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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責警「大細超」

【本報訊】警方草率結案縱容竊賊,事發大廈住客昨同聲譴責。李先生指小市民失竊就當作無事,假如曾蔭權失竊電視,警方一定拉到人,這種做法極不公平,大家都有交稅,警方無理由「大細超」。

教路:到鴨寮街調查

身為小市民的李先生又向警方教路,因照片清晰顯示賊人容貌,警方只要派員到鴨寮街一帶售賣二手電器店舖調查,必定可將賊人拘捕。

另一名姓李住客批評警方辦案兒戲,對警方短時間結案極度不滿,若警方有心拉賊,必定可以做到。一名居住大廈逾卅年的女住客更斥責警方做法離譜,竟然「拉唔到賊就賴照片唔清晰」。

事緣於七月廿七日凌晨四時許,深水埗福華街三十五至三十七號楓樺樓被賊人潛入地下大堂,偷去掛於牆壁的閉路電視液晶體顯示屏,大廈保安員報警,並將高清鏡頭拍下的賊人犯案過程交給警方,但警方調查僅廿二日,回覆指因未逮捕任何人士,需要終止調查,但在本報向警方查詢時,警方又重新啟動調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