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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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人肉路障警玩弄法理

警方在觀塘繞道以市民作人肉路障截飆車惹來各界狠批,警務處交通部昨日向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解畫,卻招來更大反彈。因為,警方雖承認政策不容許徵用市民車輛作人肉路障,但又指現行指引無禁止前線警員截停車輛,更聲言普通法下警方有權要求市民提供協助,拒絕者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有監警會委員質疑警方的做法對市民及前線警員皆不公平,有立法會議員更直斥警方無恥、誤解法例,置市民安危不顧,要求警務處處長鄧竟成辭職。

政策不容許 指引沒禁止

監警會昨主動要求警方解釋打擊非法賽車的行動及程序。會上多名委員質疑設立人肉路障的準則及程序,警務處交通總部總警司高富士稱,政策上不會利用市民生命財產堵截非法賽車,但承認實務指引無禁止前線警員截停市民車輛,以控制交通流量,亦無規定何時要截停車輛,全憑警員經驗及訓練。

監警會委員張達明隨即批評做法極有問題,認為警方應明文禁止警務人員利用市民作人肉路障,要求警方盡快提交報告,及檢討並修改相關指引。

另一委員林大輝質疑警方是否有權截停市民車輛作路障,高富士則回應稱,普通法下,警員有權要求市民提供協助,拒絕者可能犯法,但徵用市民車輛的情況極罕有,事前定會徵求有關人士的同意,若危及生命安全,市民可以拒絕。

高高在上 不顧市民安危

對於警方指有權要求市民協助設立路障,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狠批警方無恥,指警方不但極端地演繹普通法,更抱着高高在上的心態「以為自己是皇帝、主子,市民是百姓,要為君死、為君亡,置市民的安危於不顧。」他要求警方收回有關法律論據,否則要求鄧竟成或提出有關論據的官員辭職。

另一方面,有監警會委員要求警方檢討現行打擊非法賽車的政策,高富士表示,現時非法賽車最高罰則為監禁一年及罰款一萬元,阻嚇性不足,當局正研究把罰則加重至較危險駕駛更重,但未有定案。目前危險駕駛的最高罰則為監禁三年及罰款二萬五千元以上。至於架設路障等實務指引亦正由處長及警司級人員商討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