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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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廉署女助理認盜竊判社服

本文重點
【本報訊】廉署社區關係處項目女助理,不忿被女上司罵「死蠢」、「嫁唔出」及刁難,為圖報復,五月一日至六月十八日偷去女上司銀包內的紙幣掟落廁所垃圾桶中「整蠱」,結果丟了工作,還留案底,昨被東區法院判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

整蠱女上司洩憤

廿六歲被告盧碧早前承認六項盜竊罪,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品格良好,熱心參與社會服務,又獲家人支持,犯案只因工作受壓,一時愚蠢才會做出報復行為,被告不但失去工作,更要因此上法庭,已受到很大的教訓,她絕對樂意按照感化官指示履行社會服務令。裁判官稱被告初犯並認罪,加上感化官意見正面,再考慮到涉案失竊物品價值不高,可給予被告機會,遂判社服令。

案件編號:ESCC 294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