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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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食神韜」涉不小心駕駛

有「食神韜」之稱的梁文滔,今年三月駕車與妻子由元朗到九龍灣巡視業務時,涉嫌不小心駕駛撞到一輛輕型貨車,被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名,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審訊。裁判官判定表面證供成立後,「食神韜」親自出庭作供辯護,反指是輕型貨車撞到他的座駕。案件押後至明日裁決。

五十九歲的被告梁文滔,否認不小心駕駛,被控今年三月十八日中午十二時五十分,於九龍灣啟祥道近美羅中心對開,不小心駕駛私家車。

被告昨在庭上表示,他自十九歲起已有車牌,至今一直沒有交通定罪紀錄。控方昨傳召當日肇事的輕型貨車司機吳兆威(譯音)出庭作證,吳曾有一次不小心駕駛和一次危險駕駛紀錄。

吳表示,他於事發當日駕駛一輛輕型貨車,於啟祥道沿左第二線,以時速四十公里往國際展貿中心。被告的私家車突在第三線出現,並超越吳的輕型貨車半個車位,然後開始減慢車速。吳覺得被告想切線,被告的車後來愈挨愈近。

吳續指,吳後來看到被告的左邊車頭撞向吳的右邊車尾,再撞到吳的右邊車前方,吳隨即停車,被告行駛多半個車位便停下。雙方報警,警員到場後發現吳的右邊車尾至司機位門有凹痕。吳表示,由於被告預計車距錯誤才會撞向他,吳因此無法防止意外發生。

被告供稱,他當日正由新界元朗中心駛往九龍灣的大榮華圍村菜酒樓,他十分熟悉該路段,並且已經行駛兩年多。

指對方車輛「咬住咁嚟」

梁文滔於事發時從天橋落啟祥道的第三線,他慣性地停下,看看第二線有無車,但吳的車卻突然好快「咬住咁嚟」,將他的車拖行半個車位。他強調當時有打燈和望清楚後方,又指自己沒有過線。

被告表示,電視台於事發期間正播放其主持的《日日有食神》,他「費事講多錯多」,於是報警。

被告的妻子洪月仙(譯音)則作供指,她事發時坐在被告旁邊,後座還有一廚師,她只見左邊車窗「有黑色嘢好貼」,然後聽到「咔」的碰撞聲,但是,她不清楚被告的駕駛情況和事發經過。

案件編號:KCS 1636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