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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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推動粵澳合作

澳門回歸十年,經濟走向繁盛,與內地推出的一系列支持政策不無關係。為推動粵澳兩地的經濟發展,《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及多份《補充協議》,促進澳門與內地的經貿、科技、教育等範圍的往來,深化兩地的合作關係。CEPA自二○○四年實施以來,已簽發七百多張原產地證書,出口貨值達六點五億澳門元,直接節省關稅約六百四十萬澳門元。

納入珠三角發展綱要

除了CEPA外,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今年初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首次將港澳兩地列入珠江三角洲地區,並將粵港澳合作的目標、內涵及框架作為國家政策。《綱要》主要推動港珠澳大橋等重大基建;製造行業為基礎,推動兩岸三地在金融、貿易、會展等服務行業的對接;粵澳更加大民生問題的協作,重點從食品安全、防止傳染病擴散、應對突發事件等方面加強合作,令澳門在各個領域與內地的融合和互利發展空間,不斷充實和完善,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和持續發展,打下更為均衡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