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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醫院管理局發生多宗遺失病人資料事件後,已制訂連串指引防止重蹈覆轍,但有護士仍違規。東華東院眼科部一名護士將約十名病人俗稱「排版」的病歷影印,作為日後工作參考用途,但其後誤以為遺失資料,向部門主管報告後兩日卻在個人儲物櫃內尋回,虛驚一場。私隱專員公署指病歷只應用作治病之用,即使做科研亦應刪去病人敏感資料。
接受輔導記錄在案
醫管局要求員工在有工作需要使用病人資料時,要向上級申請,並將可辨別身份的病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等刪除,用完後要盡快銷毀。不過,東華東院上月險些再有病人資料外洩,一名眼科部護士影印約十名病人的護理工作紀錄,作日後工作參考用途。上月中護士放完年假重返工作崗位後,以為自己遺失該疊病人資料,向眼科部門主管報告。但護士搜索兩日後,在有上鎖的個人儲物櫃內尋回該疊文件。護士已按內部指引即時將尋回的病人資料銷毀,當中包括病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年齡、出生日期、地址、電話、所患疾病等資料。
院方強調,雖然事件中沒有任何病人資料外洩或遺失,但已安排該名護士接受輔導及記錄在案,並再次提醒員工須嚴格遵守相關守則。
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指出,若護士影印病人資料作自己參考,很可能已經犯錯,「病人資料係要來醫病,無理由要來自己參考!」即使是以醫院名義做調查,亦應刪走病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等可供識別的敏感資料。發言人認為,醫管局應再三提醒員工,病人資料只用作醫病,不應自行保管參考。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主席張德喜說,醫管局處理病人資料的指引足夠,「問題係前線員工唔上心!」他指不少醫護人員應付專業試時,要引用真實病人案例,導致類似的資料外洩事件時有發生。醫管局應建立機制,員工使用病人資料前要申請及記錄,用後必須交回及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