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基本法》賦予司法機關地位超然,回歸以來,中央甚少觸碰這個政治禁區,但事實上,自九九年居港權案,中央對香港司法機構有意見的說法,早在政圈傳開,直至去年七月,主管港澳事務的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訪港期間,更罕有提出,希望行政、立法、司法三大機構「互相理解,互相支援」,當時已有揣測,這是中央對司法機構頗有微言的警示。
不在中央掌控之內
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相信,李國能突然宣布卸任,很大可能是中央在背後發功。王指,在中央眼中,香港司法機構一直不在掌控之內,對特區管治難免造成困擾,撤換李國能,整頓司法機構,可為下任特首的施政掃除障礙。
中央對香港司法機構有微言,可追溯至九九年的居港權案審判。當年終審法院裁定,港人內地所生子女,出生時無論父母是否香港永久居民,都可享有居港權,最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一錘定音判定港人須居港滿七年,其在香港以外所生子女才有居港權。但事件已觸發爭取居港權人士連串抗議行動,包括轟動一時的入境處縱火案,對特區政府管治造成衝擊。
居港權案後,法院多次大開綠燈,接納民主派挑戰港府的司法覆核申請,令傳聞愈傳愈烈,最經典一幕,是領匯上市一役中,民主派以司法手段「玩殘」港府,事件驚動中央。
直至上年習近平訪港,中央終打破一直對香港司法機關的緘默,在會見行政、立法、司法機關負責人時,訓語要「通情達理,團結高效」,而團結,就是「行政、立法、司法三大機構互相理解,互相支援」,似要對一直標榜「三權分立」的司法機關提出警示。
事實上,由李國能統領的司法機關早成為內地學者的批判對象。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潔在研究憲法刊物《法學》○九年第一期中,便撰文直指香港司法有擴權現象,影響港府的管治權。她引用居港權等例子,批評香港司法機關的許多判決,雖然看似維護了法條,卻留給政府和社會一系列棘手的社會問題。